第二項重要的功能是藥用(medicine),在人類有危疾或虛弱時,作為重要的醫藥品或滋補品,起初時全為民間食物,但後來逐漸發現了各類效用,經驗累積後發展成漢方藥等的專門藥業。
野生動植物對人體的各種功效並非中醫漢方「本草學」所特有,除了中國各地不同民族流傳下的「民間藥方」外,世界不同地域的民族包括居於深山森林的土著,或大洋中無數大小海島的漁民,均有他們代代祖傳的「經驗方」,許多都懂得甚麼「魚」能治甚麼「疾病」或甚麼「時候」應吃甚麼「魚」。
中國明代李時珍(Li Shizhen)的漢藥大成《本草綱目(Conpendium of Materia Medica)》中,記有動物 444 種,在卷四十四「鱗部(Scale division)」之三及四各記載了 31 及 28 種魚類,雖然在「鱗之四」中「魚帝魚(鯢 salamander)」、「鯢魚(鯢 salamander)」、「海豚魚(dolphin)」、「烏賊魚(squid)」、「章魚(octopus)」、「海虫宅(水母 jellyfish)」、「鰕(蝦 prawn)」、「海鰕(龍蝦 lobster)」等 8 種是誤歸類作「魚」,但仍有約 50 種魚類作藥用。
與高度提純物的「西藥」相比,在服用後無副作用性質温和見稱的「漢方藥」,至今仍然是東西方醫學所注力研究的開發對象。


